劳动纠纷
你好,我工伤前单位下发盖章我的职务工资标准,工伤后单位下发盖章承诺:“**同志工伤后仍享受职务待遇。”单位没兑现,我到仲裁支持请求,单位诉一审,一审法院支持我的请求,单位上诉二审中院,单位提交证据是:“职务工资标准上级没批准,单位超职权,并制造下发职务工资标准后补充规定,是想推翻当时职务工资标准,章在他手随时可以提供盖章证据,我是弱者再也提不了证据了,单位没一点良心。单位提交证据法院能确认吗?能推翻我一审盖章证据吗?能改判吗?请老师指点!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24-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