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

72年分家,我分到了3间房子,到92年做土地证,但是我不在家,结果做在我弟弟的名下,现在想去改回来,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专家给支招。在下感谢万分!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让弟弟赠于你最省事!
否则你需要申请复议或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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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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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经济仲裁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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