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您好!我是云南文山的,在电力公司工作,于2009年12月工作期间被高压电烧伤全身多处住院,现在已被认定为工伤,住院费已报了。并做了伤残鉴定凭为7级,一次性发12个月的工资。现在存在的问题1是:除了医疗费和伤残补偿费外,我还应该索要哪些费用?比如护理费 误工费 营养费之类的。还有,从入院到回单位工作这几个月,我只领到基本工资,奖金和其它待遇都没有,这样对吗?问题2是:经过这次烧伤,我全身及面部留下了好多疤痕,我还是没结婚的小姑娘,现在正是可以治疗疤痕的时候,需要很大一笔费用,可地方社保局说这是属于整形,这笔费用不能报,可这明明就是这次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啊?严重影响了我整个人生,我觉得还应该赔我精神损失费才对,请问我该怎么办啊?您能具体点回答我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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