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工伤

我有一个亲戚在青岛开发区一公司上班。上周日,她们公司组织旅游,早上起来,我亲戚在去公司集合的路上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公司的意思是周日不是正常上班时间,不应属工伤事故的范围。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合理吗?对此事故,公司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21-状态:未解决]
张绍礼律师的解答:

前提属于公司集体组织,其二由于参加途中而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故此可以比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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