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17 14:34:36 文章分类:热点案件
原告诉称,原告是《孟小冬》一书的作者。2008年8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图书出版合同。2008年12月8日该书出版,根据合同第12、13条,被告应在出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应得版税1.8万元,但被告借口回款未回拖延至今未付。由于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有多项其他违约行为,原告要求立即终止双方的合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已在2008年12月单方将该书电子文档提供给新浪、搜狐等网站连载,原告保留对被告该项违约行为追究相应经济损失的权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