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逾期交付使用
1、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第四条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2008年12月底”,截止今日房屋仍未交付使用。我能索赔什么经济补偿?
2、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商的理由是去年国家规定“节能减排”楼房外墻必须贴保温材料,而合同中未规定此项内容,是否由我分摊这部分钱?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08-31-状态:已解决]
魏海渊律师的解答:
逾期交付违约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则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因墙面引起的建筑面积变化买受人可以不负担增加的价款,因为遵守国家规定是开发商与建筑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