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冲突,按那条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经常居住地和原告住地不在一地,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地,原告是否可以按24条,在按原告所在地起诉。被告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如何裁定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2-状态:未解决]
麻增伟律师的解答:

一般管辖是原告就被告,但合同纠纷可以是被告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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