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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收取押金两万,至今不给答复
李老师于2009年11月,在大兴区第二职业学校,联办三班,向我们全体同学每人收取300元押金,给我们写押金条,说是2010年11月让我们返校领取,时间到了2010年的11月份,我们联系李老师,李老师就说2011年1月份给,然手就一直拖延时间,打电话他不接,有时就直接关机。
咨询者:
fa229162
北京
[
咨询时间:2011-05-14
-
状态:未解决
]
麻增伟律师的解答:
可先行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投诉,这样处理比较快,若投诉无效后,可及时起诉,最好搜集证据后,再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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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增伟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资信调查 医疗事故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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