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取押金两万,至今不给答复

李老师于2009年11月,在大兴区第二职业学校,联办三班,向我们全体同学每人收取300元押金,给我们写押金条,说是2010年11月让我们返校领取,时间到了2010年的11月份,我们联系李老师,李老师就说2011年1月份给,然手就一直拖延时间,打电话他不接,有时就直接关机。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4-状态:未解决]
麻增伟律师的解答:

可先行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投诉,这样处理比较快,若投诉无效后,可及时起诉,最好搜集证据后,再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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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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