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一男子住院登记未实名 工伤维权陷入尴尬

时间:2012-10-30 15:30:54    文章分类:工伤法律问答

泸州一男子住院登记未实名 工伤维权陷入尴尬

发布时间:2012-10-30 08:24:06来源:泸州新闻网

 

这一年多来,家住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奎丰的李业财一直在忙着为儿子讨说法:一年前,儿子李洪年在工作时受伤,并留下后遗症。李家父子想向用工方索赔,却发现,因为当时住院时用了他人的名字登记,现在无法拿到工伤鉴定证明……

 

  工作中受伤 入院“被更名”?

  李洪年告诉泸州新闻网记者,去年9月,他到了泸州市勇强轻质墙体制造有限公司从事搬运煤渣和混凝土工作,但并未签定劳动合同。10月25日,他在工地上推运沙石车的过程中,因路面不平车轮打滑,下体被推车扶杆打伤,下体大量出血,整个人倒地不起并大声喊疼。工友见状,立即打电话通知该公司老板刘勇兵,并将李洪年送到了医院。

  李洪年称,入院手续是老板刘勇兵亲自办理的。入院后,工友告诉他,老板是以“罗太权”这个名字办理入院的。“工友跟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罗太权’了。我当时受伤痛得不得了,没想那么多,只想尽快把伤医好就行。”入院后,李洪年进行了手术治疗。6天后,老板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时,李洪年再次询问了病情,却得到了一个并不好的答案:伤势会留下后遗症,对今后的生育能力有影响。

  今年42岁的李洪年一直未成家,医生的话让他和父亲一时无法接受。

  姓名不符无法做伤残鉴定

  随后,李家父子联系了泸州市勇强轻质墙体制造有限公司,协商工伤赔偿一事,结果却让他们傻了眼。“刘老板让我们拿出依据,该赔多少就多少。但是,当时他是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办理的入院,我们无法拿到依据。”

  因为真实姓名和事件涉及伤者姓名不符合,李洪年想进行相关工伤鉴定也不行。对此,李业财一直想不通。

  一年多来,李业财多次奔走于相关部门间,却次次碰壁。“我前前后后花了近万元,还是没能讨到个说法。而且,刘老板现在连电话也不接我的了。”

  李业财说,只希望能为儿子讨一个说法。“至于赔偿方面,按照因工受伤的有关规定,该赔多少就多少,我绝不会多要。”

  用工方:鉴定还需双方认可

  “他这样的做法就是敲诈!”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与该公司负责人刘勇兵取得联系,针对此事,刘勇兵说,按照相关规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必须由双方进行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单方面出具的任何一份鉴定报告都不算数,而李业财反复索要赔偿,又拿不出相关依据,故赔偿无从谈起。

  针对“更名”一事,刘勇兵坚称并不是自己为李洪年办理的入院手续,关于名字变成“罗太权”一事,他也不清楚。

  律师:需找到相关证人

  泸州新闻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张文梁。他表示,李某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需根据工伤认定书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张文梁表示,当然中间有些许证据瑕疵,但李某如果能找到相关证人,仍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记者 周菁 杨理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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