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的上市问题

时间:2009-02-25 17:09:01  作者:陈剑峰律师  文章分类:房产法律法规和问答

问题: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从单位购买的央产房,母亲去世后,房产通过继承公证过户到我名下,现在房产证上有“成本价出售住宅”字样,产权为私产,请问现在我想上市出售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另外,我刚和原单位联系过,但他们说不能给房子备案,说卖不了,我有什么办法吗?

回复:您好!1、央产房上市具体交易步骤如下:
  一、“央产”业主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由指定的经纪机构免费代办,并送到交易办公室审核。出售方需提供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暂住证、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二、由指定经纪公司负责寻求买方,撮合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
  三、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一寸照片。
  四、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评估、经律师审核、缴纳保险、银行审核。律师审核资料:《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二手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定还款账户验证单》、《代扣还款委托书》、《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个人抵押商品住房投保单》。
  第五步:办理产权证过户。
  卖方提供资料:(1)审核批准该套房屋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2)身份证(3)户口本(4)产权证(5)人名章(6)与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没有可提供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7)与买受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8)物业费、供暖费结清。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人名章;外地人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人名章。第六步:银行放款。第七步:权属转移。第八步:物业交割。央产房上市的交易税费有:卖方:印花税0.5‰。买方:契税1.5%。印花税0.5‰。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的1%。评估费:评估总房款的3‰。律师费:贷款额的2‰。保险费:评估总房款×相应年限年费率。抵押登记费:80元/套。

2、不是所有的央产房都可以买卖,要看原产权单位同意不同意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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