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的,如何维护子女的利益?

时间:2009-05-24 10:43:06  作者:北京陈剑峰律师  文章分类:房产法律法规和问答

                     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的,如何维护子女的利益?

                                          文/陈剑峰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结婚时买不起房子,大都是由父母亲来掏钱为儿女们来买房子。那么,父母亲就会有忧虑,因为现在年轻人的婚姻说不清楚,很不稳定,说离就离了,万一离婚了怎么办?离婚了,岂不是让儿媳妇或者女婿分走一半?

    在这里,先让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此,我重点说一下该条司法解释的第二句,也就是说,子女结婚以后,父母为子女夫妻双方买房出资的,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出资是仅仅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出资就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了。这样的话,就让作为父母的感到不安和担心了,将来子女夫妻俩离婚了怎么办?为了不让离婚后儿媳妇或者女婿分到这笔财产,应当采取这样的办法:子女结婚后,作为父母的如果为子女夫妻双方买房出资的,就和自己的子女或者子女夫妻双方签订一个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就是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一方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即不赠与儿媳妇或者女婿。如果有这样的协议,那么,即使将来子女夫妻双方离婚了,父母赠与自己子女买房的钱就不会被分割了。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中共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13910909615

QQ:756028050(本QQ法律咨询收费,最低每次300元(1小时内),收费后解答。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的贫困者或学生可免费咨询,但需有相关证明确认。注:学生只能为自己或低保的贫困者咨询,不能为其他人从本QQ处免费获得咨询。)

MSN:chenjianfeng1973@hotmail.com

邮箱:chenjianfeng2007@sina.com

本律师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A座1001室(坐公交车到菜户营桥北下)

执业机构: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剑峰律师 > 陈剑峰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