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

时间:2010-01-13 14:31:38  作者:陈剑峰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收养法律问答

关于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

 

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律研究方向知名律师陈剑峰  联系电话:13910909615

 

有的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请律师代书遗嘱,也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而是自己写遗嘱来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是法律允许的。但问题是自己写遗嘱有时会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来写,最终导致遗嘱无效引起纠纷的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导致遗嘱无效的后果,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三个形式要件,缺一不可。

一、    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    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    注明年、月、日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备注:北京陈剑峰律师简介:

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婚姻继承纠纷(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房产纠纷。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北京陈剑峰律师联系电话:13910909615;010-63332899转8056(办)。

QQ:756028050(本QQ法律咨询收费,每次600元-3000元,可以在解答后收费。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的贫困者或学生可免费咨询,但需有相关证明确认。)

MSN:chenjianfeng1973@hotmail.com

邮箱:chenjianfeng2007@sina.com

本律师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A座1001室(坐公交车到菜户营桥北下)

 

本文关键词:关于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北京陈剑峰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婚姻继承收养律师,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大律师,北京离婚知名律师,北京知名离婚律师,北京离婚著名律师,北京市离婚知名律师,北京市离婚著名律师,北京市离婚专家,北京市婚姻家庭法律专家,北京市婚姻法律师,北京市婚姻法著名律师,北京市婚姻法知名律师,北京市继承法律专家,中国知名离婚律师,中国著名离婚律师,中国知名婚姻家庭律师,中国著名婚姻家庭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剑峰律师 > 陈剑峰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