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你好!我女儿刘一97年在白云区用她非婚生女儿的抚养费购一套二居室。98年移民去了美国。改名LUCY。其父代管房子,代付完房贷。2005年刘一车祸与美国丈夫双亡。刘一三岁时,为了她入城市户口,我与其父离婚。走投无路去了新疆。刘一成年后,其父再婚。我和她来往密切。照顾她怀孕。生育。现在外孙女JESSICA已15岁,在美国读书。请问:Jessica能否现在全部继承刘一房产?需要哪些证件?如果此房出售我不参与行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29-状态:已解决]
陈剑峰律师的解答:
jessica和您都是刘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分。没有您的参与,房子是卖不掉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