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偿与合同问题!
尊敬的冉律师您好!
我要咨询的内容是:甲方出国有划拨土地(未买卖),乙方出资,联建沿街商业用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招商租赁双方五五分成。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签订了40年的租赁合同(以上情况买房人只知道该房为甲乙双方共同开发其它不知)。1999年2月份乙方广告宣传出售楼盘,房屋结构为两层楼房,面积为86.24㎡,每平方1580元。乙方公开承诺有规划许可证、公共土地使用证并能办理产权证。1999年3月份28家买房户预交一半房款(68000元)。99年12月份交够全部购房费用乙方将房屋交付使用,乙方与买房户签订了使用权为40年的合同,出具售房收据并承诺补办正式发票和房产证,但是迟迟未于办理。直到2009年3月份因修路需拆迁,执法局才告知买房户该房为违规建筑,原因是少报多建(批建1200㎡实建4329㎡)。 我们才知道为什么乙方不补发票和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因是违规建筑评估公司给出的房屋评估价格为3700元/㎡,需扣除甲方土地违法费1200元/㎡和乙方违规费300元/㎡(3700元-1200元-300元=2200元/㎡),扣除违法后房屋赔偿金不到19万元。买房户一致认为此费不该从房屋赔偿金中扣除,应该谁违法罚谁的款。但是甲乙双方都不要赔偿款也不出面与买房户交涉,由执法局直接对买房户执行2200/㎡的赔偿价格,买房户多次与执法局协商不成,买房户不服不签字。
请问冉律师买房户应该怎么办?请帮我解答!急盼!谢谢!!!
我的邮箱是:menglaoqi2008@163.com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3-2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