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和前夫离婚已经9年了。共有2套房产。由于这两套房产都是单位批的房产。都是我们结婚以后购买的。当初离婚的时候由于这两套房产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法院没有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判决。我与前夫做了一个书面协议。两套房产和两个孩子归我。在去年的时候我前夫问女儿要的我家的钥匙,进入我家将协议书盗走了。这份协议书是又一位律师写的。我女儿和律师还有一位朋友可以证明这份协议书,我女儿也可以证明这份协议书是被我前夫盗走的。在这两套房产中有一套是我前夫单位批的房产。在06年我出差的时候,我前夫被着我将两套房产办了房产证。在这期间我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现在这套房产面临拆迁。我才知道他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这两套房产这9年来一直是我带着两个孩子住。我能够找回应当属于我和孩子的一个家.应当怎么办?如果我现在搬迁出现在要拆迁的房子,会不会对起诉有影响.具我昨天去我前夫单位了解。他已经在搬迁协议书上签过字了。我有一位朋友说我没有证据证明这套房产是属于我的。但是这两套房产都是在我们结婚以后购买的。房产的建筑时间和购买时间都可以证明的。难道我就没有办法了吗.谢谢。这件事对我非常重要。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5-0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