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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是一名台商,我在某地方从村民的手里买了一块土地。该土地是,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当时与卖方签订了合同,由卖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规划证,过了一年多,卖房告知没有办法办理这两项证件。叫我自己去办,当问题出现了,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不许转让给外方的人,证件办不下来,我能否提出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咨询者:
fa199986
广东
[
咨询时间:2011-03-24
-
状态:未解决
]
钱鼎峰律师的解答:
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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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鼎峰律师
执业机构:
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浙江 舟山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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