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止使用吉林一心制药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时间:2009-03-15 21:14:41    文章分类:医疗要闻速递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9年3月6日,我部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经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心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批号为0809022、0810011、0810012、0810021、0810022)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3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

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就立即停止使用一心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一心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做好相关记录。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妥善保存该药品使用的相关记录,保证药品信息可追溯。一经发现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责任,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并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

四、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本通知的传达、落实情况在3月8日17时前报卫生部医管司。

             

卫生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执业机构:北京恒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量刑 行政处罚 刑事自诉 罪与非罪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修军律师 > 修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