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04501: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现在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解答如下: 按你所说,你从公司“借钱”买了一套住房,那么,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之规定,你依法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你与原公司之间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借贷产生)。该房屋应归你所有。 至于你与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要综合考虑你与公司所签订的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如约定了还款时间,该期间是否已超过2年?等问题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