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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A与B结婚后无房居住。A于2000年8月1日以个人名义向C借款10万元。约定5年后归还,并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A外出打工与D同居,2004年4月1日,法院判处AB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B。借期届满,C向谁要求偿还?基于什么理由?
咨询者:
fb139777
[
咨询时间:2012-07-16
-
状态:未解决
]
范圣忠律师的解答:
借期届满,c向a要求偿还j借款。如果该十万借款属于a与b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要求a与b共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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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圣忠律师
执业机构:
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虹口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合伙加盟 个人独资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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