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
本人线路车是由别人开的,没有超载超速超车时与对面的大车相撞,司机双腿骨折,而且内出血。有一个老太婆去世,还有一个人瞎了一只眼睛,剩下的人都受伤,可欣的是没有生命危险。线路面包车报废,此车保险等所有手续齐全,开车司机手速也齐全,请问次车祸中开车司机,车主,线路车所属公司,还有保险公司都该承担哪些责任。车主和司机之间没有合同。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2-05-19-状态:未解决]
刘博臻律师的解答:
据你所述,司机是受你雇用开车,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司机是职务行为,后果由雇主承担。另外,车主与线路车所属公司不是同一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