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写赠与协议还是遗嘱?
我父母在福建有套住宅,我嫁到浙江后,父母打算在浙江也买套住宅,因我与丈夫关系并不好,父母担心他们百年之后,他们的遗产主要是指房产,我丈夫也有份继承,这是他们不愿看见的,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他们是需要写一份赠与协议,来特别注明他们的房产只赠与我个人呢?还是应该写一份遗嘱,写明房产只有我有权继承呢?是他们共同写就一份呢,还是需要分别写就?若是写赠与协议,每套房产是否需要单独写一份协议呢?如果父母现在再买房,房产证上直接写我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算是给我个人的财产呢还是算给我们夫妻两人的?盼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指点,不胜感激!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5-19-状态:未解决]
刘博臻律师的解答:
只要你父母明确表示给你个人,就是你个人财产,赠与合同或遗嘱都可以。你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直接写你的名字也可以,最好作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