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该不该分?

我与丈夫6年 有个女儿,从孩子8个月丈夫就没有供过养过孩子,没有买过一样东西给孩子,之前我们也没有房子一直住在我的爸爸妈妈家!后来我家里借钱了15万给我们买房子,房子总共是17万,我们之前共有4万存款,房子买了丈夫从来没有还过债,也没有养过女儿,女儿在我家养着,丈夫也没有给过生活费,现在要离婚,丈夫要分财产,如果我养女儿,他也不给生活费,我怎么办?房子该怎么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25-状态:未解决]
刘博臻律师的解答:

应该认定房子是你个人财产,但要给你丈夫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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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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