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被人恶意拆除,评理时他先动手,自卫时至他重伤应付何责任

我父亲曾任乡下基层干部多年,于2003年退位,在其任职期间,因一村民占用村上土地,镇府国土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其自行拆除后他不执行,后国土办派人强行拆除,当时我父亲因工作需要在场,村民不该我父亲没有帮他一直抱怨在心,今年我家建新房,该村民拿着锄头强行将我家在建房子的二楼强行拆除,说我父亲拆了他的屋他也要拆了我家的屋,后我们家人到他家去评理,他先拿铁锹伤人在先,将我表弟的头部砸开一个洞,我们在抢铁锹时不慎至他肠穿孔,鉴定为重伤,请问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08-11-状态:未解决]
刘博臻律师的解答:

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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