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执照后的盖楼赚钱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房地产公司)被吊销执照,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在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名下所有的一块土地开发盖楼对外销售,据我所知,执照被吊销了,公司就不应该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问:
1、 如果楼盖起来有关部门能给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吗?
2、 执照吊销了,该公司和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行为?
3、 属于无效行为的话,购房者的钱是不是要给予退还?
4、 购房者的钱得不到退还,该怎么办?
5、 如果举报这个非法盖楼行为的话,工商局会出面制止,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吗?
6、 如果此盖楼行为是违法的,那么盖起来的楼将会被怎样处理?会被强制拆除吗?
7、 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还以原公司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卖楼赚钱,属不属于故意欺诈行为?
问题较多,我需要懂行的耐心的律师给我解答,不需要“请咨询当地律师”这样的答复,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16-状态:未解决]
宋丽红律师的解答:

可以作为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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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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