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丈夫想歪招

我和丈夫正在法院诉讼离婚,前几天第三次开庭他拿来另一份法院的传票,说他跟别人借了20万一年到期人家起诉他,我丈夫说这是我们的共同债务。

但是一年前他拿钱回来时说工作关系人家给他的好处费。而且离婚开庭的前两次他都没有说。

他一定是要在离婚时少给我钱才想出的歪招。可我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法院会认定是我们共同债务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24-状态:未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只提供法院传票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法院对此项债务做出了认定,则可能对你不利。即使有债务,他必须说明此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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