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没小孩,已分居,因分手费意见不合,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有结婚证,没小孩。2013年底临近过年时女方离家出走并带走大部分衣物行李,将我银行卡内的钱也取走了,支留给我一万元钱。分居至今已有半年时间。中途两人见过三次面。现南方提出离婚,女方以青春损失费和名声损失开口要五万元钱。因男方无力支付而出现分歧。请问:若诉讼离婚,胜诉率多大??若不起诉,能否让婚姻关系自动解除?需时多久???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4-05-26-状态:未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离婚有主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协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二是通过诉讼,即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不能自动解除。
离婚,女方提出青春损失费和名声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诉讼离婚,判断是否可以离婚主要看你们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等到情况),当然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也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