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请问试用期已经过了,并且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应该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订了协议书,的那是自己手里还没有,只有公司单方面持有这份协议,在几个月后,老板无故将员工开除了,而且实现也没有通知,也没有在公司犯过任何错误,就无缘无故的被辞退了,这家是个个人开的公司,请问,我们该向这个公司索赔吗,改如何计算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8-25-状态:未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要你在公司上班,一个月内就应该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应支付双倍工资,而不是过了试用期,才可以签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不知道你见过协议内容没有,如果内容是劳动合同内容,恐怕,你就不能主张以上主张了。但是公司无端辞退你,也属于违法,你可以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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