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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现有一事想咨询一下,我爸弟兄弟三个,老二残疾,一直与我奶一起生活,没结婚。88年分家,分家单上写有我爸分四间房子,我三叔分四间房子,我二叔跟我奶分到三间老房。分家后就办了房产证,三间老房的房产证上写的我二叔的名字,我奶于三年前去世,这前后都是我爸在照顾我奶和二叔,三叔就没客过。现在我二叔查出胃癌晚期,我三叔就要来争我二叔这个房子,请问律师他有权分到这个房子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5-03-18-状态:未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有。根据你描的情况,你三叔的做法没有达成法院规定可以剥夺其继承权利的程度,因此,他也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