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再次工作(返聘)的工资怎样能讨回来?

我是北京一家投资公司的财务总监,虽已退休年龄,但不比年轻人付出的少,有于我遇到的法人不懂的东西太多,所以,经常有不同意见,最后,由于我没能按他的要求做不合理的账务处理,被开除了(在10月19日),可到月末开支时没有我的工资,我要讨回我的劳动报酬,同时,他对我的精神伤害我也要补偿(有协和医院的手术病志)寻求您的指导与帮助,谢谢
因劳动仲裁说:退休人员不属于他们的范畴,但是,我已经是事实的劳动关系(有每月报税记录、工资表、记住凭证等等)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11-10-状态:未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这种现在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为劳务关系,但既使劳务关系,也应给劳务报酬。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要在侵权案件中才有,你这属于劳务合同纠纷,不是侵权案件,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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