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发放依据

我单位为省属企业,为省社保企业,但单位所在地方为一小县城,现我因工伤七级和职业病一期无法上班,单位按娄底地区最低生活费的80%发给生活费(1030*0.8=824),扣除单位代交的五险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请问,我单位所计算的工资依据不以省最低生活费对吗?生活费扣除五险对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7-04-10-状态:已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单位现在是按医疗期给你支付的工资,这是不对的,你是工伤和职业病,如果当时鉴定的有停工留薪期,则在停工留薪期内按原工资待遇支付,但中如果超过停工留薪期的话,则单位现在按普通病给你医疗期待遇也没错。
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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