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补助费和保险相关问题
律师好!我主张医疗补助费。条件和证据都满足,据我同学说﹕同保险有相悖的地方。请律师指点一下,最好详细指谢谢!
补充提问:
李律师好!我去年九月末因患脑梗住院治疗、康复。前后共百天。期间正赶上我的劳务派遣合同去年十二月一日到期,根据相关规定,合同延期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时我已经出院经协商合同于今年五月终止,并且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因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我主张医疗补助费同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可别人说有可能同保险有相悖的地方,请问李律师是这样子吗?朋友说还可能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之处?可烦请李律师能否详细指点一下?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7-07-22-状态:已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非工伤,待遇有两项,医疗期内工资,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满后,经鉴定已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为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