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脚根骨骨折属于工

我左脚根骨骨折属于工伤,在工地上受伤的,包工头只答应补误工费5000以内,我问劳务公司经理,他说得让包工头还有我到公司当面协商,我给包工头打电话,争吵了几句,他说他最近没时间过来跟我去,然后挂了电话。我就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补偿问题应该怎么补偿。私了的价位在多少,经公的话价位是多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7-11-03-状态:已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向法院起诉赔偿,也可以走工伤,两者各有利弊,前者,证据上不用那么严,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因此只要证明在工地上受伤就行,不利是向法院交的诉讼费高,还要考查你是否有过错问题,如果你在受伤过程中存在过错,你自己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工伤的话,你必须找谁是你的单位,工伤告包工头肯定不行,你必须找到承包该工程的承包单位,才是你的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关系,然后才能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的话,不用交很多费用,工伤认定不用交,劳动能力鉴定也是300块钱左右,劳动仲裁也无需交费用,工伤中只要不是故意,一般不考虑劳动者过错问题的,也就是说既使劳动者在受伤过程中存在过错,单位或社保机构也是全额支付赔偿金的。两者在最终赔偿数额上差不多。
因此,你可以综合考虑一下,根据你的证据和经济能力来选择是走工伤还是按劳务人身损害赔偿走。实践中,按人身损害赔偿走的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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