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勾结地痞伤村民

1, 事情发生在我的姥姥村里-徐家岭,村东头是个岭,村委一盖宅基地为由,暗中收受钱财(证据不足);

2,私自砍伐村民所种树苗,并在当天雇用50个左右的小痞子在场“维护”(村干部张华在场),村民不满前去理论,先后三人被打包括孙钦田、孙运密家的老婆,一个姑娘;

请问村委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4-07-状态:未解决]
郑艳丽律师的解答:

村委受收钱财,因为你们没有证据,因此现在没法追究人家的责任。

如果是村干部张华组织人打村民的话,被伤者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话,则张华和打人者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伤势比较轻,则可以要求他们承担民事赔偿。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QQ:631260242

我咨询郑艳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破产解散 公司清算 资信调查 工商查询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文书起草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郑艳丽律师 > 郑艳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