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是否要索要报案的回执或者证明!

由于我的个人资料被盗用办理信用卡透支,被银行上门催债,多次报案后,派出所才勉为其难的受理了,可是笔录做完之后,却告知我由于我并非这个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需要银行去报案,我本人只能被动应诉。
我对警察的专业知识还是很相信的,就走了,而且警察告知我这件事与我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银行本身审查不严造成的恶果。
起初我还很高兴的走掉了,可就在昨天一个比我懂得法律的朋友告诉我,就算不予立案也要索要一份回执或者证明,证明我去报案过。
可是,我真的很疲倦了,为这件事,我和家人已经被这件事给弄得四处奔波很长一段时间了,身心都极为疲惫。
请各位大律师能否告诉我,我是否应该真的去索要这份回执或者是证明,如果对方不给的话,我应该以什么途径去获得这份能够证明我曾经为了保护我本人清白而做出努力的证明。
补充提问:
如果拿到回执,我该具体怎么做,是否就要像警察所说的那样不再理睬任何方式的骚扰,等着银行方面等到利息足够多的时候起诉我,可是到那个时候可能光利息就无法还清了,而且时隔有可能几年,十几年以后了,什么证据都没有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29-状态:未解决]
阎书波律师的解答:

是有的,但是叫什么,我忘记了。Q Q24976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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