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前只写了收据,想要回租房押金

北京五环处的一个小区,马路这边是已经建好的,马路另一边在建。当时看房时问房东施工、装修之类的会不会影响生活,房东确定的说:根据国家法律9:00-21:00能施工,其他时间禁止工人作业,然后说热水器可以洗澡、其他房间都已经有人住进去了,所以我就决定租下这个房子了。

当时因为刚来北京无法一下子把钱拿出,就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当作押金,房东也写了收据,但收据上写的是:如果规定时间不能签合同押金不退。周四、周五两天住进去后发现和房东说的完全不一样:不论什么时间都有工人施工,楼上也时不时传来装修的声音,严重影响休息;而且热水器不能正常使用,隔壁房间也没人.....

总之感觉被房东忽悠了,住进去之后没有原先说的那样。从签收据到今天一共6天时间,不打算住在这个小区,请问押金能否要回?能要回多少?向什么单位申请维权保护?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3-31-状态:未解决]
阎书波律师的解答:

如果要不回来,你可以起诉解决。Q Q24976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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