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房屋纠纷
1.法院认定土改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失效”按原告口头陈述,双方有异议的房屋建设年代和出资人为依据审理了案件。
2.判房屋归居住70年的被告方所有。折价补偿给原告。
3.房屋所在地是北京市规划的棚户区改造老镇,但政府还没有正式宣布拆迁。法院摇号的评估公司是按拆迁评估的,被告对房屋修造,改建,重建的增值费一并都算在了折价补偿里了。房屋在五环外,90年的砖土结构房屋估价2万4千一平米。
4.被告申请重新评估,法院不理睬。
5.原告部分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有一人不申请执行)。法院会受理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2-28-状态:未解决]
阎书波律师的解答:
有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了Q Q249765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