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害案的问题!!!

我在三月前因为猥亵我女朋友(当时没有证据)致人轻伤,后他经鉴定为轻伤,而后我和受害人达成私下达成协议并赔偿了受害人(没有写收据),赔偿后我们因为不懂程序没有去公安备案。昨天狱审通知我去谈话,说受害人没有和我们达成协议并要求按法律程序走,现在我该怎么办??我们私下达成的协议有什么作用?我没有让他写收条怎么办???急急急!!!非常感觉您的回答,如果您能帮助我,我一定重金酬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6-09-状态:未解决]
阎书波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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