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一女孩(患有精神病,但无其他疾病)在服用一男子上门所配的药后,约四小时内暴毙。该男子在服药一小时左右发现女孩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逃走。此人无执业医师资格证,此前行医次数不详,无固定诊所,治疗收取一百元现金。法医鉴定结果指向所配药物问题。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七年徒刑,缓刑四年”,赔偿三万。请问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此缓刑是否合法,赔偿是否过轻?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12-08-状态:未解决]
尉国光律师的解答:

尊敬的朋友:
要是这个男子长期在外面以行医为名,谎称自己具有执业医师的资格,这样致人死亡,应为非法行医的罪。要是目前只能证明他的这一次造成失误。是一心帮助别人把病治好,那他就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

我咨询尉国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刑事自诉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尉国光律师 > 尉国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