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该怎样要回财产分割的那部分钱

我姐姐2012年5月离婚,男方是有了外遇提出离婚的,离婚时是协议离婚的,当时在协议书上只写了所要给付的金额是(十万元),但没有写给付的时间限制,当时要求男方把他的增量补贴卡给姐姐拿到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可这个钱很少,一年才发两次,到现在总的才得(一万多元钱),另一部分离婚后他再拿给我姐姐,可离婚后问他要钱他说没有(就是用耍无赖的方法,还说他也要成家),可离婚不久就换车了,(姐姐是在家庭中是不太计较钱的那种,一心为家庭付出的哪种,所以以前把她的存折都是拿男方保管的,到离婚后姐姐给他要回存折,上面一分钱都没有了,问他他说全部用在家里了,所以我们现在又无法查清他原来是否隐藏财产)象这样的情况我姐姐该怎样要回离婚后协议的这笔钱,我还担心的是现在离婚都快一年了,好像两年以后你没有欠款人的欠条,法院也没有办法了。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3-03-19-状态:未解决]
陈建平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允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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