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与军人配偶通奸,可以告破坏军婚罪吗?

从2008年发现通奸。之后又发现好几次,由于军人的工作性质,现在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是不是可以告破坏军婚罪呢?
补充提问:
第一次被抓后写了保证书,后来又被抓了也写保证书但被配偶给偷走了。他们为了方便联系,办了个专用的手机联系、是不是可以认定他们是长期通奸呢?
谢谢律师大人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0-05-14-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明知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才构成破坏军婚罪,你所述情况尚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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