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

2009年5月,我租一个楼房用于开旅店,里面设施都有并且免费使用,交纳了3万的抵押金,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的房租已经交了,租赁合同上写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3万元的违约金,现在我不想继续租这个楼房,我想咨询一下,3万元抵押金可能拿不回来了, 我想知道我今年交的房租钱能退回来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5-16-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房租应该是能要回来的,属于终止合同,你只需要承担违约金3万元,房东多收的房租应该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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