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合伙企业后分得应收款票据

我退出合伙企业,原合伙人和新合伙人重组。因为退出时企业还有部分应收款没有收回。现在我得到一部分退股资金,还分得一部分应收款票据。经协商新重组企业合伙人同意接受我那部分应收款,以现金形式分批按此应收款票据金额返还于我。请问我和改新企业合伙人签订什么法律约据,以免日后问钱不到!新企业合伙人全体股东会签字,我不知道签协议还是签什么才能有法律约束。请大家帮帮忙!万分感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5-17-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签订协议既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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