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咨询

我是安徽蚌埠农村的,15年前我们村上的地经常被偷、猪、牛、羊破坏,导致几乎没有收成,村上的村名一致要求我父母进行看管,其给的报酬是每家每户给几分地让我父母种植,共计6亩,在这15年期间由于开挖两次河流,将河里的淤泥全部倾倒在我家地里,没有办法种植庄稼,后来我父母就一点一点的整理,才可以种植庄稼,现在国家规定种植地不用交税还有补贴,现在村名想把地要回去,我父母的意思地是要给他们,但是他们要付这两次整地的费用,还有地里有栽种白杨树,也可以一起买给他们,但是村名就是不同意,现在他们要经过法律途径将地要回去,要到法院告我父母,当初他们给我们种的地没有任何相关文字手续,不知道以上我父母的要求是否合理,还有现在快到收麦子季节,如果在收割过程中他们来阻止,我们可以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06-01-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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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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