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藐视法律,利用自己庞大势力,讹诈憨厚老农民。

2009年9月份,我村搞农村建设,土墙换砖墙,我雇人在垒地基,中午休息时,被邻居张某私自给刨了,理由是我垒的地基是集体的,事后发生了争吵,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用头撞我的胸,我被现场的黄师傅拉走干活去了,之后,她在街上叫骂了一阵,觉得无趣,回家后报了110,自称她被打了,让警车送去了医院,我们被迫停工去派出所录了口供,在场的(黄师傅)可以证明这一切。
事过三月后起诉我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五千于元,她利用自己家的权势买通了本地法院。事实我并没有打她,我觉得不该承担以上费用,虽然我是一位地道的老农民,但我懂这个道理,无奈中我只能上诉到北京市一中院,始终相信法律是正义的,会还我一个公道,我想知道如果她再次买通法院,就再也没有伸冤的地。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急切期待您的答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04-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她利用自己家的权势买通了本地法院?就为五千块钱,你也太小看法院了,你应当准备证据而不是去怀疑法院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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