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纠纷 房东扣留一个月租金

我于今年四月委托中介公司帮我找到了位于浦东的一处房屋,看房满意后,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是从2010年4月20日到2011年4月21日,房租是4800/月,支付方式为付三押一。后来由于工作原因,我于今年6月5日通知房东,打算提前终止合同,房东在电话中爽快的答应了,后来我主动提出帮房东联系下家租客,房东谢绝了,所以我也就没在意。我于6月11日将房屋清扫干净,通知房东来收房,房东最终和我约好于6月14日来收房,在房屋验收后,清算了剩下的水电煤等费用共计240元,房东和我口头承诺说会把余款打到我的银行账户上,由于经验不足,我当时并没有跟房东确认余额的具体数目,就离开了。随后房东通知我说钱已经打给我,我确认后发现只给我退了4400元左右,所以我当时就打电话询问房东,谁知道他当时却一口咬定说要我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我当时一下就闷了,才明白房东为什么当时那么爽快的就答应我退房。后来我和房东协商,帮他找下家,可是房东这时却说房子的已经和我没关系了,坚决不退还我的一个月租金。我现在很无奈,看了下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虽然有违约条款,可是在违约责任方需支付违约金处,并没有填写任何金额。我现在想就此提起诉讼,讨回剩下的房租。希望得到各位的帮助和指点。

补充提问:
我不知道该怎么提起诉讼,是什么样的程序。需要找什么部门。还有是否一定要请律师?请律师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16-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去法院起诉,不一定要请律师。

我咨询吴京京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京京律师 > 吴京京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