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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劳动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普通职员,今年公司要求签署一份协议,其中有一条内容是:员工必须将自己手头负责的项目全部完成方可提出辞职,如负责的项目没有完成即提出辞职,则员工需将从事该项目期间公司所发的工资全额上缴方可离职。因为某种原因我已经签了这份协议。请问签字的此协议是否为霸王条款?是否与劳动法的相关原则相违背?是否有效?
咨询者:
fa123086
江苏
[
咨询时间:2010-06-19
-
状态:未解决
]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你提前三十天辞职就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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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京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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