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事故应当如何赔偿?
我的老家在大巴山区,我的一个朋友没有驾驶证,借了别人有行驶证的摩托车,在一个大约30度以上坡度的左转弯随弯上行(此路是一条傍山而建的单车道的乡村公路),右边是几十米的悬崖,在此弯上被对面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直接撞上我朋友的左腿,导致左腿骨折,对方没有任何伤,对方未逃逸。对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对我朋友采取救护措施,还在现场谩骂。由于我们距离县城有一百二十多公里的公路,需要四个小时交警才能到达,所以当时其身边的人只是找到乡派出所报了案。当时派出所来人只拍了几张照片,无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调解几次但也无笔录,只有两个目击证人愿意出庭作证。现在通过乡派出所委托,做了伤残鉴定,鉴定书上写了事故的部份过程和十级伤残。现在因为还到今年还需第二次手术,至今对方分方未给,我朋友已经没有钱医了。对方现在已经外出打工去了,只有他家属在家。
我想问:此起事故我想问双方责任有各多少?现在可以起诉吗?还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第二次手术是否可以现在要求对方预付?是不是到县法院起诉?还有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不是4452元?精神赔偿可以要求赔多少不算过份?起诉时如果提及驾驶证是不是对责任认定有影响?(十分感谢您的帮助,愿好人一生平安;如果您愿意,请打我电话:15181819578,我愿磕头拜谢)。
补充提问:
现距离事故发生已经有半年了,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怎样解决最好?是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6-19-状态:未解决]
吴京京律师的解答:
法院起诉解决,由法官判断责任划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