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二手房交易,恳求援助

您好。我们家有一套房屋出售,面积130平方,总价24万8千。合同签订对方首付12万4千,剩余50%房款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到银行办理按揭时,为了配合买房节约税费,另签订了一份假合同,注明总价为18万,首付5万6千(买家申请首付冻结,过户后解冻),贷12万4千。合同是2月份签订的,3月份时银行打电话说按揭已经批下来了,但是没有放款额度。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银行到现在5月份了仍然没有放款额度。
到现在为止,买家共支付了7万元(含定金2万)现金给我们,另有5万6千冻结在银行,12万4千按揭款尚不知银行何时放款。我们将房产证、土地证及钥匙交给买家,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我们当时卖掉这套房子,主要是想用这笔钱另外再买一套。但是现在我们只拿了7万元在手里,剩下的钱不知何时能拿到手。根本无法再另外购买一套,我们家是中部小县城,房价仍然在飞涨,所以现在内心很焦急。
请问:1.我们能否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是否应支付赔付违约金。支付多少违约金。
2.我们已经将房产证、土地证及钥匙交给买家,对我们有何影响?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13-状态:未解决]
邴朝祥律师的解答:

1、能否解除合同,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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