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分享吗?

我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婆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我丈夫,而婆婆的房子是在我们婚后买的,其中有三分之二是我丈夫出资的(因丈夫很能赚钱,具体出多少我没证据无法知晓,只在不经意间听婆婆说过),请问律师:根据新婚姻法我能享受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5-26-状态:未解决]
邴朝祥律师的解答:

可以享受。

我咨询邴朝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邴朝祥律师 > 邴朝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