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土地引发的纠纷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和我三叔家因为一块地产生了纠纷,我家成员有我弟弟,我弟媳,我,我妈还有我妹妹,三叔家有他本人,还有他老婆还有他儿子三个,三叔本人现在患有癌症。我家有一块大概三十平方左右的空地,按照我父亲他们以前的分书上写着的这块地点拥有者是我们家,平时也一直都是我们家在用,今年十二月一号那天,我三叔拖着生病的身体带着他的老婆和儿子找我们家,说这块地是他的,听到这样无赖的行为我们很无语,我妈妈处于三叔生病的情况下,回他们说既然你说是你的就送给你的好了,但是我三叔的老婆好像不乐意我妈妈说送给她家,她的意思是这块地本来就是她们家的,不需要我妈妈让,就这样发生了口角,后面我三叔的儿子就动手打我家弟弟,后面我们两家发生了打架事情。后面我们打电话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我三叔他们就开始赖了,说我们打他,说肚子很痛(他本身已经患癌症,是晚期,事实上三叔我们也没有碰过他,是他儿子和她老婆我们打在一起的)说要去看医生什么的,我想你明白我描述的意思。后面警察出面协调这个事情,通过警察的协调,让我们做出让步,地给他们,其他责任都自负,考虑到不想事情扩大的想法,我们家也同意,当着警察 的面我们两家签署了这样的协议,而且都按上了手印。打架的事情是发生在十二月一号,今天早上即十二月二十五号,三叔因为癌症扩散离世了,三叔的家人平时本来就吵吵闹闹,现在又准备要我们赔偿(我妈去派出所咨询了,是警察告诉我妈,我三叔的老婆找过他们,想我们赔偿),我想咨询下在警察协调下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既然写明后续责任自负,怎么还要找我们家,如果上了法院,法院会支持哪一方。第二个问题,若上法院,我三叔家可以状告我们家那些条目,法院是不是会接受,在线等候您的回答。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12-25-状态:未解决]